116年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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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為提升教學品質,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學習成效,透過教育現場提出問題,並藉由課程設計、教材教法、或引入教具、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,採取適當之研究方法及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。教育部補助經費編列上限為50萬。
二、獲得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有三大優點:
(一)教師評鑑項目「研究」即為通過:
依本校研發處「慈濟大學教師評鑑施行細則」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說明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者評鑑項目之「研究」即為通過。
(二)抵減授課時數每週1小時:
教務處「慈濟大學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辦法」第七條第三項「從事研究計畫(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):教師擔任校外研究計畫主持人,每一計畫得抵減授課時數每週1小時,最高以2小時為限。」
(三)專業成長補助提高至一學期一萬五千元:
教資中心「慈濟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獎助辦法」第六條「參加校外專業成長補助上限提高為一學期一萬五千元。」
三、教育部116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將於11月23日啟動徵件:
11/23(一)系統開放上傳計畫書,校內收件截止為12/11(五)中午12點。
下載說明會資料 https://reurl.cc/7Yv8kQ
系統登入 https://tpr.moe.edu.tw/sso/login
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官網 https://tpr.moe.edu.tw/zh
檔案格式下載 https://tpr.moe.edu.tw/zh/downloads/forms
四、請務必先確認申請資格及「帳號資料」:
(一)計畫主持人需為學校之現任專任人員、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、附設醫院或評鑑為醫學中心等級教學醫院之人員,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:
1.獲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。
2.獲具教育部核發講師證書,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。
3.獲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、專業及技術教師。
(二)請務必至「帳號資料」更新、確認「學校、系所、職級」是否正確;
計畫申請後,將無法修改計畫資料內的「學校、系所、職級」。
確認無誤後,再申請新年度計畫。
五、提供許多好康資訊支持您投件成功喔!
(一)教育部徵件說明會資料:116年新增專案「轉型正義」及「全英語課程EMI」
https://tpr.moe.edu.tw/zh/news/183732b5-3735-47d6-bb54-a4c33054da28
(二)您也可以尋找一位自己屬意的傳授者,為您進行一對一的經驗傳授,傳授者的諮詢費和交通費由教師專業組補助,「教師傳習」申請:https://info.tcu.edu.tw/hot_news/news_NEW.asp?id=1150904036
(三)區域基地活動報名:(各活動請逕行點進網址進行報名)
1.各區域基地活動 https://tpr.moe.edu.tw/news?type=ACTIVITY&keyword=
2.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區基地 https://tpr.niu.edu.tw/
(四)如果您想參考別人撰寫過的計畫,請看這裡 https://tpr.moe.edu.tw/zh/result/report
六、計畫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官網說明。
https://tpr.moe.edu.tw/zh
(目前系統公告為115年的檔案,請師長先參考,116年的格式待教育部公告)
七、經費編列:
(一)經費額度:
1.每案最高新臺幣50萬元/年。
2.全額補助為原則,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為直轄市所屬學校最高補助90%。
3.不重複補助,重複補助者追繳全部補助經費。
(二)人事費編列:
1.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%為上限。
2.編列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,最高1萬2,000元/月;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。
3.得支用兼任行政助理(學生/迴避三親等)。
4.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6,000元/月,勞健保費用,可另編列支應。
5.不得支用專任行政助理。
(三)業務費編列:
1.得編列本計畫相關業務費(如工讀費),詳參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。
2.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、獎金或禮券。
(四)設備費編列:得衡酌研究執行之必要性及需求性編列。
(五)博士生兼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費用(每人次每月新臺幣一萬元)。
※相關作業事項請詳見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
承辦人:教學暨學習資源中心 教師專業組 楊千儀 (分機111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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